依據本公司遺失物處理辦法規定,遺失物如含有個人專屬物品或個人隱私者,例如:證件、鑰匙、遙控器、手機、筆電、平板、隨身碟、信用卡、金融卡或記名電子票證等,公告期滿後得不交付拾得人。如有疑問,請致電本公司遺失物中心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