攜帶低音提琴注意事項

臺中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低音提琴搭乘捷運注意事項

 

  1. 臺中捷運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便利攜帶低音提琴旅客,並兼顧一般旅客權益,經審慎評估後,開放旅客攜帶低音提琴搭乘捷運,並訂定本注意事項,旅客攜帶低音提琴搭乘捷運時,應遵守大眾捷運法及相關法令與本注意事項。
  2. 開放時段:營運時間全時段開放,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。
  3. 開放進出車站:全線車站開放進出。
  4. 收費:至詢問處購買⸢攜帶低音提琴票⸥,每張票新臺幣 70 元整,採人琴合併收費,單趟不限里程,每張票限 1 人攜帶 1 件低音提琴,人琴須一同進出車站。
  5. 進出車站付費區:由站務人員驗票後協助開啟公務門,進入付費區,出站時洽詢問處,由站務人員回收車票後協助開啟公務門,離開付費區。
  6. 攜帶低音提琴限制與規定
    1. 低音提琴妥善包裝後,尺寸不得超過長度 200 公分、寬度 40 公分、高度 70 公分。
    2. 攜帶低音提琴不得佔用無障礙空間,如車廂空間已明顯不足,請等候下一班車,勿強行進入車廂。
    3. 請禮讓身心障礙旅客、嬰兒車及其他一般旅客,勿影響動線。
    4. 旅客攜帶之低音提琴如有造成他人不便或影響安全之虞者,本公司得拒絕運送。
    5. 攜帶低音提琴請搭乘電梯,嚴禁搭乘電扶梯。
    6. 建議自行投保個人綜合險,以降低因低音提琴毀損、失竊或其他損害造成之損失。
    7. 攜帶低音提琴須琴不離身,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毀損、失竊或其他損害,本公司及第三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    8. 旅客攜帶低音提琴進出捷運系統,應確實遵守大眾捷運法及相關法令與注意事項,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,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,如造成者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,應負法律上相關之責任。
  7. 本公司基於營運需要,保留調整相關規定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