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物服務

遺失物中心資訊:
遺失物中心

  • 服務時間:

週二至週六 12:00-20:00(國定假日不提供服務)

  • 服務電話:

遺失物中心服務電話:04-24361645

  • 服務位置:

捷運文心中清站  3樓非付費區 (近詢問處旁)

【搭乘捷運】

捷運文心中清站閘門刷卡付費出站,左轉到底,即可抵達。

【從文心中清站進站】
搭乘手扶梯至3樓月台層,右轉見詢問處後,再直接向右轉沿指示牌走到底,即可抵達。

  • 旅客遺失隨身物品:

當旅客發現隨身物品遺失時,可至車站詢問處或遺失物中心填寫「遺失物處理單」,或電洽遺失物中心詢問。

  • 旅客拾得遺失物:

應交由本公司車站服務人員點驗處理,並填寫『遺失物處理單』,本公司將附收執聯單由拾得之旅客收執。

  • 旅客認領遺失物:

認領遺失物時,須為遺失物所有人本人,並出示附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。若為委託代領人領取,則其須持有本人及遺失人附有照片之有效證件正本、「遺失物代領委託書」,始得辦理遺失物認領作業。認領人領取遺失物時,應簽署「遺失物認領切結書」 ,倘有冒領或其他違法情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
  •     逾保管期限之處理:

逾公告招領期限而未經認領之遺失物,遺失人即喪失該遺失物之所有權。

溫馨提醒:搭乘捷運時,上下車請留意您的隨身物品